据泰晤士报报道,近日,在澳大利亚人口最多的新南威尔士州,经过70多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堕胎”正式脱离刑事罪名范畴,推翻了此前长达119年的律例。
在针对各版修正案进行一百余次辩论后,本项改革以26比14在新南威尔士州下议院通过。法案由独立国会议员,38岁的亚历克斯·格林威治提出,意在从该州的刑法中去除堕胎条目。
在此之前,除非医生证明妊娠对孕妇健康有“严重威胁”,否则不得堕胎;而根据新法案,孕妇在怀孕22周内都可以停止妊娠,在月份更大时堕胎则需要两个医生的同意。
“很抱歉花了这么长时间。”格林威治表示。
这项改革在提出时曾遇到很大阻力,部分州议员由于自身信仰等原因对堕胎合法化表示强烈反对,保守的州政府中出现了强烈的分歧,但最后一版修正案还是让不少人改变了想法。
工党议员佩妮·夏普说,“之前的法律会使堕胎的孕妇和医生面临10年有期徒刑,这项改革对新南威尔士州的女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不过,当地的保守宗教团体则形容法案通过是当地“黑暗的一天”。
据悉,继八月昆士兰州法案通过后,一旦新南威尔士州对堕胎的禁令解除,意味着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堕胎行为都不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