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给广大车主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然而,这一便利却被个别人钻了空子。江苏启东的黄某用“蹭”车过ETC的伎俩,在一年内191次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达5463元。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偶然“捡漏”成功 男子开始“蹭”车上下班
黄某家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每天驾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两地上下班。2019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通过高速收费ETC卡口的时候,因为跟前车跟得紧,ETC没有感应到他的车,在挡车杆落下之前他的车便“蹭”着前车过去了,没有被扣费。这样一次意外的“捡漏”让黄某尝到了甜头,此后,黄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是如此“蹭”车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补交过路费。有时晚上驾车回启东时,因路上车辆较少,跟不到车,他就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将车停下,伺机而动。甚至有几次被工作人员拦停后,要求他走人工通道补交路费,他还会作出一系列危险操作,突然调头或者倒车逆行回到高速主路上逃避付费。
高速路上多次闯关 男子终被抓获
为了治理各种偷逃费行为,江苏省出台了《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监测及交通运输违法车辆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了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如有车辆逃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将其车牌号等信息录入该黑名单,上下高速都会被拦截处理,除了补缴偷逃的通行费外,还要按照江苏境内全线高速最远距离加收费款。黄某驾驶的轿车曾因逃费两次被列入黑名单。但黄某并没有吸取这些教训,依旧驾驶着被列为黑名单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因为黄某通过“蹭”车走ETC通道的方式上高速,系统未能识别到他的车牌号,现场工作人员就算发现了黄某的行为,但因车速过快,无法当场拦截。至于黄某从哪个出口下高速,也很难判断。
由于沪陕高速各个方向和出口太多,需要依靠苏沪两地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连同公安部门去查证,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收费站工作人员有意识地记录下黄某每次闯关的时间,逐渐摸清了黄某常于晚上11点左右出现在启东东卡口,遂联系高速交警将其抓获。黄某到案后,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他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判罚 男子悔不当初
公安机关经过多次比对,最终认定黄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间共偷逃高速过路费191次,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合计人民币5463元。8月5日,该案被移送至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分析全案的事实证据,认为黄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黄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多次向检察官表达悔意:“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法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自愿接受处罚,并将所欠的过路费全部缴清,从今往后再也不耍小聪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高速逃费不仅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涉嫌犯罪,“蹭”车冲卡行为还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阻碍了人生这趟车的前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