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外都公布了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参加第三次普遍性定期审议的《国家人权报告》。报告主要总结了过去5年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新进展。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选举中多次高票当选、连任,中国提交的报告备受瞩目。
近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已进入有规划、有步骤、逐步推进的时期。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号召,已制定和实施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很多政府部门的工作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关,都积极主动地去实现规划中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目前,中国正在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并得到国家立法机构等的有效监督。该计划还强调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强调社会参与和媒体监督。
中国通过减贫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也是中国逐步消除贫困的40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4亿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仅2013年至2017年就使685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到2020年,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是真正践行“发展不让任何一个人落下”这一联合国口号的国家,也将成为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关减贫目标的国家。
中国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权保障密切相关。近年来,中国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民法总则通过并生效,民法典各分编立法正有序推进,中国首部民法典将于2020年完成编纂。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序推进,中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人民法院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使中国“阳光司法”的建设实现快速发展。中国通过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力克地方保护主义,建立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提升司法效率和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裁判执行解决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
中国的特殊群体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中国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权利通过立法进行保障,并将有关事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特殊群体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譬如,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广泛受益于国家政策倾斜、区域互助,在政治参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文化发掘与保护、法治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展。许多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正在或者已经实现历史性变化、跨越式发展。
中国在促进人类发展中保护人权。2016年8月,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完成的《2016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以“人类发展指数”为依据,中国已成为“高水平人类发展国家”,是30多年里在人类发展领域中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在1980年,中国还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1995年中国进入了中等人类发展水平组,2011年则达到了高人类发展水平。在1990年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中国正在为全球人权发展作出新贡献。中国提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愿意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促进和平、发展和人权。中国的主张是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这是不同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共同促进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建设性道路。
在中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前夕,回顾近年来中国走过的发展之路,我们可以看到,一国的发展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回应人民呼声,顺应时代潮流,必须坚持实干兴邦和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中国还将继续走改革开放之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阶段性的新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继往开来的新风景。
(作者:柳华文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31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