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区景象(图源:视觉中国)
酝酿多时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颁布,标志着粤港澳跨区域合作发展蓝图正式拉开帷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由理念步入实践。《规划纲要》明确了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将建设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及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综观全球,国际一流的湾区亦是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一流湾区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有其独特优势,亦面临众多挑战。面对全球经济与科技高度融合的趋势以及国际单边主义抬头的现实困境,笔者以为,科技创新乃湾区建设的核心。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必须汇聚全球科创资源,构建全球科创平台,打造全球人才高地,营造创新文化,最终建成最具竞争力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汇聚科创资源,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当今世界,创新驱动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不应是传统产业格局的简单改良与升级,而应是新兴产业的试验田和培育地;不应是单纯的模仿创新,而应是引领性创新和高科技发展的策源地。科技创新必须禀赋开放、面向世界、紧跟前沿。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三关税区条件下建设的,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必须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汇聚区国内外两种资源,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从大湾区内部看,关键要整合、汇聚、共享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联盟的作用,建设高等教育教育教学集群、创新创业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积聚资源;充分利用好“双一流”大学建设机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科研院所、世界一流学科,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聚资源;实现湾区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的轴点支撑作用,合力推进国际创新中心建设,汇聚资源;粤港澳三地需要共享创新创业资源,联合共建南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从大湾区外部看,关键要吸引、积聚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运用香港、澳门国际自由港市场化、法制化制度环境优势,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与世界级创新湾区定位相适应的科研创新平台,组建国际级的科学研究团队,吸引全球科技资源;实施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离岸科创”政策,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利用湾区海岸线资源,布局世界级研发机构总部和创新团队,吸引全球科技和人才资源。
构建科创平台,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就是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打造原创性科技成果的发源地。首先要着力推进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落实细节,加快推进广深港澳科技走廊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空间分布集聚、学科方向关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协同创新共同体;充分发挥以中山大学为龙头的粤港澳高校联盟作用,在联盟的基础上建立各种专业联盟,如粤港澳超算联盟、粤港澳空间科学与技术联盟、粤港澳海洋科技创新联盟、粤港澳教师教育联盟等;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核心,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湾区的布局建设,形成区域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的辐射源,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前沿学科资源,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水平。
其次要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重点推进校企合作重大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构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机制和生态链,建设一批国际化、全方位、全覆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平台、科技金融支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新兴产业孵化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再次要构建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不断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国家高新区在产业高端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大湾区中港澳研发中心和产业发展平台的建立;不断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积极鼓励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在粤港澳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充分发挥大学、政府、市场等主体作用,建立三螺旋的湾区协同创新体系。
打造人才高地,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放眼全球,国际一流湾区都是禀赋开放性的人才高地。在大湾区发展中,无论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是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都迫切需要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支撑。经济增长与高素质人才之间呈现正向互动关系,湾区建设急需一大批既有必要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熟悉三地经济体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服务管理的专业人才。三地高校需要强化人才联合培养方案,着眼人才培养的资源优势互补、高度共享,加速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人才培养高地。三地高校应改变封闭式教学观念,树立开放合作的办学理念。在优秀人才培养上,粤港澳高校可以采用分别招收学生、联合集中培养的方式,学生的培养计划由双方高校共同协商制定,课堂教学也由双方协商聘请最优秀教师来完成,在学生毕业时,可以颁授双方学历与学位,多种形式培养杰出人才,引领湾区发展。要推动教育和人才资源自由流动,实现课程学分互认与学生交换,便利港澳同胞子女内地就读,探索技术移民管理机制,推进职业资格互认。持续拓展就业创业空间,推动港澳居民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能顺畅地融入内地就业生活。促进社会保障合作,推动在湾区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实现与港澳的衔接。优化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创办粤港澳多形式的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借鉴巴黎联合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办学模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大学可以突破行政体制障碍,充分发挥大湾区的特色优势,探讨新的教育模式,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资源,吸引世界顶级实验室、高校或企业来共建研发中心或实验室。打造优美的湾区人居环境,激发创新型人才的创新热情,使湾区成为世界级创新团队的向往之地。
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多元文化和价值并存的地方,宽容的创业创新生态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培育丰富包容的文化形态,建立高品质的湾区生活环境和国际化的生活社区,才能进一步提高对全球资本、人才、机构的吸引力和集聚力。要充分大学在营造湾区创新创业文化中的特殊作用。大学是创新时代的“埃利斯群岛”,吸引着来不同种族和民族背景、收入水平、性格取向和国籍的师生。秉承观念开放、学术自由之精神,乐于接受差异性、新奇性和多样性思想。湾区内大学需要融入到更广泛的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中并挥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大学的人才资源优势、知识创新优势以及其对公共政策和舆论宣传影响力优势,不断输出新思想、新文化,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必须优化政策环境,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尤其是技术移民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鼓励粤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共同举办科技创新活动,支持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孵化基地,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粤港澳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必须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和学术人才交往交流和社会流动。着力构建开放包容的湾区公共服务体系及设施,强化大湾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城市品质,构建“美丽湾区”、“人文湾区”和“创业湾区”,从而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许长青,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海外网特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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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三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