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风波持续数月,暴徒自恃蒙面大肆破坏,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昨天(3 日)下午," 禁蒙面法推动组 " 正式成立,一批来自政、商、法律、教育及退休公务员等的成员召开记者会,分享对《禁蒙面法》的看法及介绍未来工作计划。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或于今日召开特别会议,拟引用《紧急法》就《禁蒙面法》立法。
香港保安局昨日表示,特区政府一直以现有适用法律处理近几个月的示威事件,将研究现行法例以应对当前情況。据政府消息人士披露,特区政府正就准备引用《紧急法》,并按此法赋予之权力尽快颁布《禁蒙面法》。据悉,目前筹备法例工作已到达 " 收尾 " 阶段,原本须等待至 10 月 8 日方可通过,但不排除为求尽快控制事态,甚至有可能在近期召开会议通过《禁蒙面法》。
过去一百多天时间内,香港社会出现了激进示威者通过蒙面作掩护,大肆从事暴力活动的极端现象。暴力和蒙面形成极高的对应,绝大多数暴徒都是蒙面人,禁止蒙面已成为止暴制乱亟需迈出的一步。
推动组召集人、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出,香港社会风波持续,让市民的出行和言论自由被剥夺,旅客和投资者对香港却步。" 很多心理学报告均指出,一个人在蒙面隐藏身份后,会倾向做出更激烈的行为。连月来的暴乱中,暴徒往往刻意蒙面掩饰身份,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藉此逃避警方追查、逃避法律责任。"
她指出,《禁蒙面法》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德国、比利时、奥地利等地均已实行。加拿大于 2013 年通过立法严格禁止示威者蒙面,违反者最高可以处 10 年监禁。早在 19 世纪,美国纽约州就因为极端白人组织蒙面迫害黑人而制定了禁止蒙面的法律。还有的西方国家一刀切地禁止在公共场所蒙面,同样形成对示威者蒙面的限制。
推动组表示,《禁蒙面法》只针对非法集会和暴动的参与者,相信不会影响市民和平游行集会示威的权利,市民亦不会因日常工作、生病时佩戴口罩等受到检控。她希望法律能够协助警方执法,更希望可以让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能悬崖勒马,不再去蒙面违法。
照片由上观新闻特派香港报道组摄影
栏目主编:洪俊杰 本文作者: 上观新闻特派香港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