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16日报道,香港警方昨日(15日)晚间19时30分拘捕涉嫌参与早前多宗非法集结的2名男子,并捣毁暴徒武器库,检获汽油弹及原材料、无人机、无人机投掷器、炸药引爆装置等。
据报道,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根据情报,有人制造汽油弹纵火,破坏社会安宁,锁定大角咀一被用作制造汽油弹工场的房屋。警方于昨日(15日)晚间19时30分,于洋松街8至10号对面,截查该2名涉嫌参与早前多宗非法集结的男子。
报道称,探员随后将2人带回附近橡树街73至75号一租用目标房屋进行搜查,检获6枚汽油弹,以及相关原材料,包括汽油、天拿水、砂糖、玻璃樽、银粉等金属粉末;并搜出2个疑似经改装的手提电话,可用作引爆炸药。同时,警方亦搜出3架无人机、3个可安装在无人机上的投掷器,并于房屋内发现大量护甲、棍、滤罐防毒面罩。
今天(16日)凌晨约4时许,香港警方召开记者会,毒品调查科(行动)警司邹旺忠对案件进行说明。据"东网"报道,邹旺忠表示,涉案2名男子姓丁(17岁)及姓董(23岁),分别报称学生及无业,因涉嫌非法集结、制造或管有炸药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并被通宵扣查。
邹旺忠说,探员还于其中一名被捕男子位于黄埔的寓所内,检获3把已开锋的长刀、4把短刀、1个桠杈(弹珠发射器)、15把折刀及迷你短刀、5个烟雾弹、4个讯号弹及多个烟雾饼。
邹旺忠表示,据了解被用作制造汽油弹等武器的房屋约一星期前被租用。爆炸品处理课人员经一番检视,将2个疑似利用手提电话改装成可引爆炸药的装置带走,作进一步调查。警方将会循3个方向调查,包括幕后指使人、同伙、汽油弹及炸药装置的来源、上述物品的用途。
"东网"称,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54条,企图导致爆炸或制造、存有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制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图藉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使他人能够藉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不论爆炸是否有发生及是否已对人身或财产实际造成损害,均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20年,而爆炸品则须予没收。
此次拘捕行动前的昨日18时47分,香港警方在其官方脸书曾发文表示,暴徒使用自制汽油弹袭击警察已经成为惯用的手法,这些行为目无法纪,丧失理性,警方再次提醒,管有或投掷汽油弹都是犯法的,这样的行为最高会被判处终身监禁!大家切勿以身试法!根据警方发布的示意图显示,周末至昨日18时47分,警方已检获79枚汽油弹,4人因涉汽油弹相关案件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