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丧失香港区议会选举参选资格。
据多家港媒 10 月 29 日报道," 香港众志 " 秘书长黄之锋今天上午 10 点 45 分在社交媒体上宣布收到选举主任蔡亮的 2019 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无效通知书。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知悉选举主任已就所有候选人的提名作出决定,就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根据《区议会条例》第 34(1)(b)条,区议会选举的参选人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示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参选人不得获有效提名为候选人。鼓吹或推动 " 民主自决 " 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本次区议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宣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