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 中国锡都 " 广西南丹县一矿业公司所属矿山发生冒顶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 2 人遇难,仍有 11 人被困井下。
据报道,涉事企业涉嫌瞒报,事发近 9 小时仍未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又是南丹!又一次瞒报矿难! 2001 年 7 月 17 日,南丹一矿山发生特大透水事故,导致 81 名矿工遇难。
当时,地方政府与涉事企业统一口径瞒报事故,封锁新闻,理由是涉事企业被查封将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弄不好大家都死定了 "。
瞒报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耽误了宝贵的专业救援时间,让井下被困矿工处境更危险。 这反映了涉事企业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的淡薄,更暴露了他们对生命的漠视。
经事故救援处置指挥部初步核实,事故发生时间为 10 月 28 日 18:30 左右,但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竟然违规选择了自行救援。9 小时后,被困矿工家属报警,南丹县应急管理局才获知消息。
更恶劣的是,在有关部门进驻该企业后,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仍未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
接受调查询问时,涉事企业还试图藏匿入井人员记录、当天生产记录等资料,试图掩盖真相,逃脱法律惩罚。
南丹冒顶事故中再次出现瞒报,说明当年导致 81 人死亡的特大透水事故的教训,并没有被充分汲取。 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任重道远,再充分的事后救援和整改都比不过事前的有效监管。该反思的,恐怕不只有涉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