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情况。在今天(14 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长 8%,比全体居民收入高 1.9 个百分点,比全体农村居民收入高 1.6 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收入来源的较快增长。
另外一方面,转移性收入增长快。今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中央财政拿出 1261 亿元作为专项扶贫资金,比去年增长了 18.9%。在此带动下,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同比增长 12.7%,对整体贡献率达到了 30% 以上。
第三是经营性收入增长快。前三季度经营净收入增长了 6.8%,同比加快了 1.3 个百分点,对整体增收的贡献接近 20%。其中一产的增长比较显著,一产经营性收入在夏粮增产以及畜牧业产品增长比较快的带动下,前三季度一产经营净收入从上年同期的下降 3.9% 转为今年的增长 3.8%,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