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起诉12年未见的母亲追讨抚养费
临别时母亲托法官转告一句话让女儿泪奔
女儿,你能原谅妈妈吗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萧法
杭州一名高中女生将12年未曾谋面的母亲诉至法院,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
离别之际,母亲让法官转告的一句话,让女儿瞬间泪奔。
爸爸离世后她生活困难
将妈妈诉至法院
小美2003年出生,目前在杭州某高中就读。
4岁时,小美父母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小美由爸爸负责抚养教育,妈妈支付每月300元抚养费。之后,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小美主要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去年12月,爸爸因意外死亡,小美失去主要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学校支出。想到已经12年未曾谋面且未支付过抚养费的妈妈,2019年10月,小美将妈妈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对案情做了细致研究,了解到妈妈早已再婚并养育了两个子女,夫妻俩收入不高,还背负了14万多的债务。
小美妈妈极力否认“从未支付过抚养费”一事,称她在小美爸爸死亡前,一直按时转给他抚养费。
为何母女两人的说法会有如此大的出入?安排两人见面或许能找到答案。而且,母女两人已经12年未见过面。
在法庭调解后
妈妈请法官转告女儿一句话
“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很无辜,夫妻离婚是清净了,但孩子仍然生活在父母恩怨留下的战场里。”法官说,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尤其要注重情理法结合,最好以调解唤醒母女亲情。
调解当天,母女见面,都很冷漠,几乎没有互动。
经耐心交流,法官得知小美爸爸生前按时收到小美妈妈转来的抚养费,但从未向小美提及。同时,小美妈妈称,她曾在小美爸爸死后一次性给小美转过12000元,作为小美成长至18周岁的抚养费。
按照杭州的生活水平,显然这笔钱不足以支持小美未来两年的生活和学业支出,对母亲心怀怨念的小美故意隐瞒了这个事实。
“夫妻情分尽了,为人父母的身份却是不变的。孩子没有爸爸又未成年,很需要母亲的支持和关心。为人子女,也应该尝试去理解父母的难处与辛苦,在法律面前要诚信……”
法官一番耐心调解下来,小美妈妈表示愿意将小美的抚养费调整至每月800元。调解协议刚签完,妈妈将法官悄悄叫到法庭外,希望事后帮忙转告小美一句话,这句话听得法官内心一颤。
“小美,你妈妈让我转告你:她现在已是胃癌中期,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谅解她。”
在整个调解过程面对妈妈少有表情的小美,听后瞬间泪奔。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