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陈浩天今年7月因涉非法集结和袭警被捕。相关案件昨日(4日)在香港粉岭法院再审。辩方申请要求法庭撤销被告陈浩天的宵禁令,被裁判官驳回。案件将于明年1月29日再审。
综合香港《文汇报》、《大公报》5日报道,被取缔的“香港民族党”前召集人、“港独”分子陈浩天,涉嫌于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及智昌路交界,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以及在四名便装港警被超过十名暴徒尾随包围时,袭击一名陈姓警署警长。
被告陈浩天被控非法集结及袭警两罪,控方昨日准备好让他向法庭回答认不认罪,但辩方要求押后答辩,以便研究本案证据。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押后,但问到辩方若不认罪,预料需花多少时间抗辩,辩方则找借口称案情“复杂”,难以预计。
辩方还申请要求法庭撤销陈浩天的宵禁令,声称其是“自由身工作者”,或需在晚上工作。裁判官拒绝申请,陈浩天需继续遵守宵禁令等条件候审。案件将于明年1月29日再审。
据“香港新闻网”早前报道,不仅涉嫌非法集结和袭警,陈浩天还曾于8月16日连同黄之锋、何诗韵等一众“港独”人士,在中环举行所谓“英美港盟”活动,公然勾结西方势力。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直斥责陈浩天行为愚蠢,对其做法感到非常遗憾。陈智思指出,陈浩天要求外国政治人物介入香港事务,行为愚蠢,非常不智,挑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他批评陈浩天的做法只为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及曝光率,对香港绝无好处,加剧社会矛盾之余又对国家带来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