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某罗姓客户的储蓄账户以1分钟1万元的频率,在近10分钟内被陆续划走近8万元,经开户银行查询,原来是一家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代收接口,将资金扣走,而该客户并没有签署协议授权这家公司和开户银行“自动扣款”;另一李姓客户在出国期间,卡未离身却被陆续扣走200万元,原来是某理财平台伪造授权协议,通过代收渠道扣款获利。
那么,客户权益应如何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日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称,所谓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其中,代收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或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然而,诚如央行列举的上述负面案例,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隐患也进一步暴露,亟待监管加以防范。因此,为进一步规范代收业务参与各方行为,《征求意见稿》强调,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外,通过负面清单方式规定银行等代收机构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P2P网络借贷、各类交易场所等办理支付业务。
《征求意见稿》对付款人开户机构作出了管理要求,强调其应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根据付款人的真实意愿划转。其中提到,付款人开户机构必须在事前或首笔交易时获得付款人授权。同时要求,付款人开户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对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此外,要求付款人开户机构提供授权变更、终止等服务,及时通知付款人授权状态、逐笔交易信息,并对异常交易进行风险提示等,付款人开户机构与付款人共同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