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北京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持平副司长,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司长,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详细介绍“26条措施”当中涉及到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新华社记者:上个月“26条措施”推出后,我们已看到不少报道,今天是“26条措施”专题解读记者会,请概括说明一下“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的总体情况,推出这些措施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有哪些亮点?谢谢。
陈斌华:这13条措施进一步回应了广大台企的诉求和期盼,主要考虑就是更多为台胞台企提供发展机遇、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台企参与大陆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帮助台企加快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
13条措施和我们去年出台的“31条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条在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就是彰显“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体现一视同仁,同时又与时俱进,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概括地讲,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例如,第2条围绕5G这一产业热点,将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欢迎台资企业参与大陆5G建设,共享大陆5G商机。
二是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例如第8条针对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如第1条支持台企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和“四类”中心建设,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创新,融入高质量发展。
“26条措施”发布以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部署落实工作,相关落实和配套对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例如福建省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召开政策说明会,明确一些措施的具体方案。江苏省昆山市推出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下一步,我们将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台胞台企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