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月22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宣布,自2021年起,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和沈阳市第二中学实行招生指标到校政策,每所学校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这是辽宁省推进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实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三校指标如何分配,之后相关部门将出台具体措施。
此外,为了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辽宁省教育厅还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方面,要求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监管,对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工作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