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2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截至2月20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93例(危重型7例、重型7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
福州市71例(鼓楼区2例、仓山区10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7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6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35例(思明区13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3例、集美区4例、翔安区3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20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长泰县3例、东山县1例、南靖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6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4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2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9例、南安市13例);
三明市14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2例、沙县5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55例(城厢区31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7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5例);
南平市20例(延平区4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浦城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5例、政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建瓯市2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6例(永定区5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26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11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34例,目前住院病例158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共6例。其中:
福州市3例(鼓楼区1例、仓山区1例、晋安区1例);
厦门市2例(思明区1例、漳州市漳浦县1例);
漳州市1例(长泰县1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8863人,尚有198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全面复工复产、员工返岗上班
为全面复工复产,有序有力有效打通操作链,20日福建省出台了《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导则》,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
解决用工难
建立用工服务工作机制
各地成立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工作专班,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工作专班服务电话。
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要组织专人服务,一企一策。工作专班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了解掌握企业和项目用工需求,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要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止因复工造成聚集感染。
解决返岗难
畅通省外务工人员返岗复工路径
对用工集中地区、集中企业现有在省外员工和新确定工作岗位拟来闽务工的农民工,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全面摸清情况,汇集拟来闽务工人员出行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制定具体运输方案。
地方政府要和用工输出地政府联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服务,充分发挥厦门航空、福州航空、省交通运输集团等优势,组织包车、包飞机、包火车专列(车厢)接送务工人员,运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运输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配备好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物资,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畅、有序。
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等与飞机航班、铁路班次运力的衔接,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打通省外来闽务工人员返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的农民工有序返岗复工。
用工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用工企业主动承担返岗包车费用,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补贴部分包车费用的形式,积极给予支持。
福建省派出厅级干部为企业联系包机包车,确保迅速高效。
这份联系表,记得要收好
福建省发改委、厦门航空、福州航空等航空企业负责做好用工人员包飞机服务工作(福建省发改委联系人:许碧瑞,电话:13506993720;厦航联系人:郑聪明,电话:13906058350);
福建省铁路中心负责协调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做好用工人员包火车专列(车厢)服务工作(省铁路中心联系人:史原增,电话:18950298709);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集团负责做好用工人员包车服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陈孝良,电话:18965906399;省交通运输集团联系人:王强,电话:13706981418)。
方便群众行
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
依托“闽政通”APP完善“八闽健康码”,实现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入闽人员健康信息数据库、全国确诊和疑似病例数据库、全国密切接触者数据库以及我省卫健、医保、公安相关基础数据库的对接核验,方便群众出门出行和就业。
各地要在企业返岗复工、交通出行、商务楼宇、进出小区等场合,充分运用“八闽健康码”亮码通行。管理人员可通过扫码,核查获取用户疫情防控相关的健康信息及分区分级信息快速验证通行。
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闽政通客服400-1033-673。
积极稳就业
多渠道发布用工信息
鼓励企业优先聘用本地务工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务工人员和省内未发生疫情村庄(社区)务工人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非疫情高发地区及主要劳务输出地的沟通对接,依托网络平台开辟“福建省企业用工服务专栏”,举办网上招聘会,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广泛推送我省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宣传介绍我省就业政策、就业环境,积极引导省内外劳动者在我省就业。
主动助筛查
用好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
各地要主动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省外非疫情高发地区来闽务工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提高筛查速度。
属地酌情给予资金补助。
支持有条件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推动符合要求的企业为各类检测机构扩大检测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保障“住”
及时协调解决复工人员住宿问题
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落实员工住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多渠道帮助协调解决。
已有稳定租赁关系的务工人员,属地政府要协调当地社区、村居、业主,保障企业员工合理居住权;
对已有劳务合同或工作单位的务工人员,属地政府要帮助协调租房居住遇到的问题。
在没有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限制复工返岗人员出入居住地。
安心“吃”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就餐服务
做好复工复产企业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用餐安全。
引导职工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用餐,确需采用集体就餐的,用餐时不相互交谈,尽可能实行配餐制,避免人员密集就餐。
对未设立集体食堂的企业和项目工地,各地要积极创办“共享食堂”,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宾馆、酒店、餐厅,提供点对点配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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