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日发布消息称,就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于日前提起公诉。
与此前检方批准逮捕时相比,如今张家慧的罪名变成了3个,即除了受贿罪,她还被指犯有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人,曾长期在海南高院任职,2012年7月升副院长。
她的前夫名为刘远生,1966年生,贵州道真人,两人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时相识,1990年1月结婚,2017年3月离婚。
1992年,作为高学历人才,他们被海南中院引进到海口,张家慧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刘远生任院研究室研究员,后因石矿生意纠纷遭劝退下海。
去年5月,“海南高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网络举报引发热议。同月底,官方发布调查结果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刘远生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经调查,截至2019年案发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经评估,他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
去年11月底,张家慧被双开,通报称其“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次月,她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逮捕。
▲刘远生
今年1月14日,刘远生被免去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其委员资格也被撤销。
今年3月16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依法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对犯罪嫌疑人刘远生批准逮捕。
3天之后,也就是今天上午,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日前,张家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张家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前检方批准逮捕时相比,如今张家慧被公诉涉嫌的罪名变成了3个,即除了受贿罪,她还被指犯有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结合刘远生所涉嫌的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此前网络上举报的这对夫妇通过“演双簧”搞空手套白狼的情节,如今可谓有了一些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