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
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德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德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孙德顺简历
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10月,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行长。(简历摘自中信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