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661件24279人,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多数案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交易。
在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最高检第二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了解到,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626件28408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661件242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532件42498人,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9年,检察机关受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受理及决定起诉案件罪名最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男性,部分具有前科劣迹。案件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我国南部边疆、沿海地区,多数案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交易,以快递物流方式进行运输。
据了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涉枪爆类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快捕快诉,从快办案提高案件质效。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贯彻2018年“两高”《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在案件审查时综合贩卖气枪、铅弹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行为人认罪认罚情况,积极履行公诉裁量权。
另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扰乱疫情防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偶有发生,截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3件3人、起诉2件2人,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件2人、起诉1件2人。从检察机关目前受理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大多临时起意。此外,由于疫情造成心理焦虑,容易诱发滋事、打闹等行为的犯罪,少数群众对防疫工作不理解,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甚至驾车冲撞防疫点、对出警民警大打出手。
来源:检察日报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661件24279人,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多数案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交易。
在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最高检第二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了解到,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626件28408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661件242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532件42498人,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9年,检察机关受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受理及决定起诉案件罪名最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男性,部分具有前科劣迹。案件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我国南部边疆、沿海地区,多数案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交易,以快递物流方式进行运输。
据了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涉枪爆类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快捕快诉,从快办案提高案件质效。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贯彻2018年“两高”《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在案件审查时综合贩卖气枪、铅弹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行为人认罪认罚情况,积极履行公诉裁量权。
另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扰乱疫情防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偶有发生,截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3件3人、起诉2件2人,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件2人、起诉1件2人。从检察机关目前受理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大多临时起意。此外,由于疫情造成心理焦虑,容易诱发滋事、打闹等行为的犯罪,少数群众对防疫工作不理解,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甚至驾车冲撞防疫点、对出警民警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