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方就法方和台湾地区签署护卫舰合同表达不满一事,法国外交部13日表示,法国会在遵循一个中国原则的同时,遵守对台合同内容。
法国《世界报》日前报道称,1991年,法国汤姆森-CSF公司(现为泰雷兹公司)曾以28亿美元价格向台湾地区出售6艘不装备武器的“拉斐特”级护卫舰。今年4月7日,台湾方面表示,计划对这些法国制造的护卫舰进行现代化改造,以便为它们配备诱饵发射系统,免遭导弹袭击。改造合同由法国DCI-DESCO公司获得,金额约为2500万欧元。
由于DCI-DESCO公司隶属于法国国防国际咨询公司DCI,而DCI是法国国防部的海外运营商,中方于今年4月向法方表达对合同签署的不满。法新社13日称,中方本月12日再次敦促法方“取消”相关合同。中方认为,法国与台湾地区的这种交易会“破坏中法关系”。
然而法方13日不仅拒绝了中方的批评,反而要求中国“专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据法新社报道,法国外交部长勒德里昂13日说:“面对新冠危机,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和所有努力必须集中在与病毒的斗争上。”他同时强调,在1994年《法中联合公报》框架内,法国践行一个中国原则,继续呼吁海峡两岸进行对话。但法国也遵循当年承诺,“不参与武装台湾”。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有关问题时表示,中方坚决反对外国向台湾地区出售武器或同台湾地区开展军事安全交流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方已向法方表达严重关切。中方再次敦促法方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撤销对台军售计划,避免给中法关系造成损害。
赵立坚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