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2020年6月1日起
福州将分等级评定医保信用
并将纳入福州市
个人信用茉莉分管理体系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建立医疗保障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制度
评价结果作为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依据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医保服务人员、参保人信用等级评定分为四级:A级为信用优秀,B级为信用良好,C级为信用一般,D级为失信。
对于定点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不得申请新增定点医药机构。
对于医保服务人员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取消医保服务资格。
对于参保人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予以通报警示并改变医保结算方式。
信用等级评定纳入福州市个人信用茉莉分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