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何俊尧(图源:文汇网)
香港东区法院裁判官何俊尧此前因判处多宗“修例风波”相关案件被告罪名不成立,引起大量市民投诉。目前,何俊尧将被调离裁判法院,转往高等法院专责处理原讼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职衔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这意味何俊尧将暂时不再审理刑事案件。
据香港文汇网、香港“东网”报道,何俊尧多次对香港社会安宁造成严重破坏的暴力分子判以无罪或予以轻判,更不时发表偏颇并带有政治倾向的言论,屡遭市民投诉。其中,包括“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2019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何俊尧裁判官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仅罚款1000元港币,更声称其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叫嚣他们应留“有用之躯”;2019年11月高中男生向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扔汽油弹,于2020年5月承认罔顾生命,何俊尧裁判官却扬言“唯一受伤可能是被告被制服的时候”等。
香港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办事处多次收到大量市民对何俊尧处理过往一年“修例”案件立场偏颇、裁决不公的投诉。葛佩帆表示,何俊尧对所有被告均判罪名不成立或轻判,反之,对出庭作供的警员,却被抨击为不可靠或不诚实的证人,令人质疑他态度偏颇,质疑其是否仍然适合处理涉及被告为某些政治目的或信条而违法犯罪的案件。而何俊尧在判决及审判的过程中,所发表的言论,向大众释出极之负面的信息,令滋事分子可能误以为可以透过违法甚至暴力的行为表达意见。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网页,“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负责原讼法庭审理较严重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职责包括处理案件控辩双方的申请文件,并在收到辩方的排期要求后21天内,为案件排期审讯及定下审讯日期。“刑事案件排期法官”的职责只涉及行政工作,无须亲自审案。
针对市民投诉何俊尧等法官多次判决不公的问题,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也强调过,当法官在法律观点上犯错、错误地运用酌情权,或由于严重的程序或其他失当而导致裁决不公,律政司便要决定是否对案件提出上诉,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诉、或申请覆核刑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