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15岁的学生在街头投掷两枚汽油弹竟被法官赞是“优秀的小孩”,只判他18个月感化令(无须收监)。刚刚,此案改判,他被判入劳教中心。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香港一15岁少年为发泄不满,今年初在元朗朗晴居对出、凤翔路一带马路投掷汽油弹。他此前承认纵火及持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被判感化(是指法庭判处犯罪者在一定时间内受到相关人员定期上门评估犯罪者的行为及表现,情况与为警司警诫相似)18个月,其中9个月须入住儿童及青少年院舍接受监管。
报道称,原审法官水佳丽在判刑时赞掦少年为“优秀嘅细路”(“优秀的小孩”)。其后香港律政司不服判刑,复核刑罚成功,首席法官潘兆初今(17日)改判该少年进入劳教中心,两项控罪同期执行。
报道提及,劳教是代替监禁的其中一种刑罚,14至20岁的犯人,最少会被羁留1个月、最多则可被羁留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