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河南焦作某幼儿园投毒案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云被判死刑!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截图
事件回顾:幼儿园加餐后
多个孩子呕吐不止
据家长李先生介绍,2019年3月27日上午10时许,幼儿园园长给他打来电话,称他4岁的女儿9点钟吃完八宝粥后呕吐不止。他急忙赶到幼儿园,发现孩子处于晕厥状态。“当时孩子吐,然后脸发白发乌。”其他同学也有类似情况,紧接着他们的家长也陆陆续续赶到。
“八宝粥是9点钟的加餐,一起煮的,再拿个钢桶送到各个班里。大班小班吃了没事,他们说是甜的,我们中班的娃娃说是苦的。多数送到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涉事幼儿园已关门
李姓家长称,当时以为是食物中毒。直到29日,警方告诉他系人为下毒。随后,投毒幼师王云被刑拘。
该幼师曾给丈夫下毒
王云供述,自己负责小班。2019年3月26日,其和中班老师孙某某因孩子打架的学生管理问题,发生矛盾,认为孙某向园长告状,便想报复孙某。庭审中,王云承认,饭盆里的加餐八宝粥是中班幼儿吃的,但称向里面投毒是“针对孙某某”,因为孙某某“有时候会尝”。
对幼儿们吃后会怎样,其称,“当时没有考虑到小朋友”。
在医院就医的孩子
据悉,王云曾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冯某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冯某某,2017年2月19日晚,王云将通过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某使用的水杯内,致使冯某某饮水后中毒并构成轻伤。
一审被判死刑
9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萌萌幼儿园投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亚硝酸钠,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亚硝酸钠已造成其亲属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儿园中班学生会食用加餐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向粥内投放亚硝酸钠,致使多名无辜幼童食用后中毒并入院接受治疗,且在作案后隐瞒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终造成1人死亡、2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酿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王云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
王云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致人损害,应当与其雇主即幼儿园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云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福建共青团,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央视网”“焦作人民法院”“学校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