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刚刚消息称,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和周庭就去年 6 月 21 日湾仔警察总部被包围一事,早前分别承认煽惑、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还押逾一周后,今日 ( 2 日 ) 被押到西九龙法院,法庭刚刚宣判:其中黄之锋被判入狱 13.5 个月,林朗彦入狱 7 个月,周庭入狱 10 个月,周庭闻判即抺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
香港 " 东网 " 报道,其中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黄之锋,被判监禁 13 个半月。而承认煽惑罪的林朗彦则被判监 7 个月;承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周庭,则被判监 10 个月。周庭随即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但遭法庭拒绝。
已解散的 " 香港众志 " 组织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控于去年 6 月 21 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3 人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11 月 23 日,林朗彦和周庭承认所有控罪,黄之锋则否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并获控方 " 不提证供起诉 "( 被告人只需在法庭公开承认有关的案情,及表示愿意签保守行为,而控方会向法官表示不提证供起诉,法官会立即撤销有关的控罪),等于变相撤回一项控罪。他承认了其他两项控罪。
控方 11 月 23 日宣读案情时曾表示,去年 6 月 21 日 7 时起,示威者在与香港特区政府总部相连的立法会综合大楼聚集,11 时 3 名被告出现,其中黄之锋和林朗彦煽动支持者包围 200 米外的香港警察总部,周庭则在旁参与。集结行为事先没有取得警方许可。在法庭上,主控官播放多段新闻视频,显示黄之锋与林朗彦用扩音器喊话,鼓动支持者从政府总部转往警察总部,黄之锋在社交媒体的一段对话,也提及包围警察总部的安排。
香港 " 东网 " 此前披露案情细节,案发当日,除有人堵塞出入口外,还有人向警察总部投掷鸡蛋、涂污外墙和监控摄像。至晚上 10 时,有 9000 人在警察总部和湾仔警署外聚集,令职员不能出入,多个警察部门暂停运作,未能响应 61 宗电话求助。最终事件中有 7 名警员和 8 名餐厅员工不适,需召救护车到场,示威者于翌日凌晨 3 时多全部散去。
港媒称,在包围警察总部案之前,黄之锋曾经三度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