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某综艺节目中陈凯歌导演的作品《宝贝儿》被@人民法院报点名:“别以身试法!实施代孕技术或可构成犯罪”。
综艺节目的官方微博是这么介绍的:陈凯歌导演的反代孕题材作品,“一个新生命背后三个人痛苦的纠葛!”“因为代孕,三个人陷入到痛苦的声深渊不能自拔。”
上图为作品截图
最后还不忘提醒:“经济困顿也不能逾越道德的底线,《宝贝儿》的背后其实是一首情感破碎、有悖人伦的悲歌。情理不能大于法治,反对代孕,以此为镜,警钟长鸣。”
然而,节目播出后网友提出质疑:这是在宣传代孕吗?!
@高文卿的立香君:代孕违法,代孕题材可以拍,但搞个大团圆结局,就像宣传吸毒、非法集资一样。这不是最后加一行字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要看恶人受到惩罚!
@就叫林丢丢吧:代孕违法啊还在这拍,每个人都有幸福的结局
@提莫大魔王po: 宣传代孕?片尾加个代孕违法?事实呢?剧里皆大欢喜??
@向上生长的盒子 :你知道代孕违法吗?你们节目没人审吗?还是说就不觉得有问题呢?
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报还发文回顾了全国首例因代孕引起的抚养关系纠纷案。
李琳(化名)和丈夫高俊(化名)通过非法代孕生下异卵双胞胎。然而,高俊去世后,孩子的祖父母却将李琳告上法庭,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的理由是,高俊是两个孩子的生父,但代孕的卵子并非李琳的,这意味着李琳与他们无亲生血缘关系,且未形成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一审法院判决孩子由祖父母监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祖父母担任孩子监护人并进行抚养的诉讼请求,改判监护权归属抚养母亲李琳。
本案合议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侯卫清表示,该案判决考量监护权归属儿童利益为大。
“无论对非法代孕行为如何否定与谴责,代孕所生子女当属无辜,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是自然生育子女抑或是以人工生殖方式包括代孕方式所生子女,均应给予一体同等保护。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生活环境及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对孩子的影响等各方面考虑,监护权归李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据此认定,双胞胎的监护权应归于李琳。”
该案还写入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上海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监护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