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原四级高级法官魏晶晶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魏晶晶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她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她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法官的职责就是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依法保护各方权益,以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过硬的案件质量向人民群众传递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她恪尽职守、忘我工作,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努力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在生命最后时刻依然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她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从不利用手中职权、法官身份为自己、家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业绩显著的先进典型,魏晶晶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忠诚尽责、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好党员、好法官。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向魏晶晶同志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履行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审判执行工作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