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
山东省疫苗接种具体分为4个阶段
从现在起到6月底
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
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
山东省疫苗接种分为四个阶段
目前,山东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和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山东省疫苗接种具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和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进行接种(需结合目标人群健康状况、暴露风险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阶段,下半年,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
第四阶段,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
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根据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使用的是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根据前期开展的精细测算,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会因此项费用支出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群众日常看病就医的待遇保障。
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稳定基金筹资来源,进而更好保障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增设接种点位方便居民就近接种
在充分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站)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于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
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从下周起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各单位(村居)作为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村居)接种人群的宣传发动、登记预约、现场组织等工作,整体推进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