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监委21日消息,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漆洪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漆洪庭,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起,历任淮阴县宋集乡韩庄村插队知青、清江印染厂工人;1978年7月起,历任清江市公安局闸北派出所民警,淮阴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刑警队副队长、政治教导员,清河分局副局长、局长;1998年7月,任淮阴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清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0年7月,任淮阴(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年6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610办主任(2004年6月明确正处职,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兼任淮安市维稳办副主任);2009年5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5年1月,在淮安市公安局工作(保留正处级);2017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