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改委聯合多部門介紹廣東推進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成果。(記者敖敏輝 攝)
(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4月6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典型案例,包括「港澳律師實現在大灣區內地九市便利執業」在內,營商環境領域共有7個典型案例。權威發布顯示,自2021年首次啟動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考試後,有近千名港澳律師通過筆試、面試,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有224名港澳律師申領了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包括律師服務、公證、仲裁等在內,法律服務行業是粵港澳大灣區專業服務融合最好的領域之一,之前陸續推出港澳人士參加內地司法考試、港澳律所在內地設立代表處、兩地律所合辦聯營律師事務所、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等政策舉措。其中,大灣區律師政策是被認為最具突破性的工作之一。
根據該政策,推出港澳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在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後,相關人士可申領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獲證的港澳律師,可在內地司法體系下,在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執業。
廣東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創新試點突破了港澳律師不能從事內地法律事務的限制,打破了內地與港澳不同法系之間的制度壁壘,是內地對港澳法律服務開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法律服務規則街接、機制對接「軟聯通」的有益嘗試。該項試點工作有利於發揮港澳律師熟悉普通法和葡語系國家和地區法律優勢,提升大灣區律服務能級和國際競爭力;有利於促進港澳法律服務專業人士跨境便利化執業,促進法律服務要素便捷高效流動。
為了推進各項試點工作,廣東通過組織實施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考試合格人員的集中培訓、考核和執業管理工作,簡化優化執業流程,大力加強宣傳推介,依法保障大灣區律師在內地執業權利,為港澳律師跨境執業提供出入境、資金匯兌及進出等便利。
香港籍律師周麗霞表示,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考試試點,是推動粵港澳法律服務融合的重要舉措。(記者敖敏輝 攝)
北京盈科(佛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涉外法律事務部主任周麗霞,是一名香港籍律師,曾作為面試官參與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面試工作。她說,當前,包括佛山在內,各地陸續出台吸引大灣區律師的政策措施,各大律所通過行業渠道,爭取大灣區律師加入。未來,相信有更多大灣區律師到內地執業,推動粵港澳法律服務行業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