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6月17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17日分别刊登行政命令及行政长官批示,订定2019年8月25日为行政长官选举日;每名候选人竞选活动经费上限订定为6439847.85澳门元。
根据澳门基本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6月16日晚10时,澳门特区第5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初步统计结果公布,由4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已产生399名选委,其中344人由澳门不同届别或界别组合选举产生。
目前,已有4人宣布参选澳门特区第5任行政长官选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