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包括: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市民广泛参与、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等等。
早在多年前,青岛就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先行、受益。2005年10月26日,青岛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青岛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达到更高水平。此后,青岛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创建经验,市民的满意度不断攀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今年以来,在中国2019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青岛位居第三名。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日前发布了2019-2020年“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青岛也荣登榜单,意味着青岛站在了引领中国美好城市生活的新起点。当前,青岛正在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青岛的城市气质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内涵要求完全一致,这一品牌也将成为青岛对外开放形象的“金名片”。
据悉,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还有厦门、杭州、济南、青岛、成都、南京、长沙、广州、武汉等城市。(沈俊霖)【青岛优良的生态环境、繁荣的经济发展让市民的获得感日益增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