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遭到绑架和强奸的未成年人的勇敢指证,协助警方成功的将一名强奸被告人定罪。
12月10日,在东开普高等法院,51岁的塔内被裁定两起强奸、两起绑架和一起杀人未遂罪名成立。
此人是在2017年9月20日做出这些禽兽行为的。
高等法院的法官舍曼采纳了受害人的证词。舍曼表示,受害人的证词是可靠诚实的:“相比之下,那些针对受害人证词的批评是站不住脚的。两名受害人所描述的事件是确切的,她们准确描述了当时被告人是如何捆绑她们,对她们做出可怕的事情。被告人准确描述了塔内家里的状况,而且她们还记得犯罪嫌疑人的名字。”
塔内将两名受害人引诱到他的棚屋。将她们捆绑起来实施了强奸。
其中的一名受害人头部、颈部、面部以及右手被他连砍数刀,随后扔在一个垃圾堆等死。
路过这里的社区群众发现了这名受害人,将她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受害人向她的妈妈,描述了自己和朋友遭到被告人绑架的过程。
警方赶到现场,救出了另一名受害人,当时这名受害人躺在塔内的床上,浑身赤裸,手被捆绑,被裹在毯子里。
现在,塔内已经被裁定罪名成立,等待着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