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6岁的男子,因为从自己的继女10岁大的时候就开始强奸她,目前被判处18年监禁。
这一事件发生在东开普Butterworth地区。
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名男子从2012年1月份到2015年10月份,和自己的继女一起生活在这里。而他的妻子、也是受害人的妈妈,则住在当地郊区的一个小村落当中。
这名被告人开始性侵受害人的时候,受害人只有10岁。他给受害人喝下混合着白酒的饮料,等到受害人入睡了,他就开始性侵受害人。受害人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的下体有些不对劲。
但是,这名男子的罪行持续了整整三年时间。有的时候,他甚至不给受害人喝酒,而是威胁受害人:如果不服从他,就不再给受害人买衣服了。
如果受害人不答应,有的时候被告人还会把受害人赶出家门,受害人不得不在附近的教堂或者一条河流旁边过夜。
受害人13岁的时候,向学校里的一名教师坦白了此事。教师立即把此事告诉了社工,受害人被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她的继父随后就被逮捕。
这名男子拒不认罪;但是在受害人提供的证据下,法庭最终判他有罪。受害人的教师和社工都为受害人提供了很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