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祖马名下的基金会3月1日表示,宪法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宗多没有权力要求宪法法院判祖马入狱两年。
他们表示,根据1947年的法案,藐视法庭的罪名可以判处六个月监禁,或者55英镑的罚款,而不是两年的监禁。
祖马基金会表示,宗多明显在滥用他在宪法法院担任副审判长的职务,影响其他法官,做出了曲解法律的决定:“很明显,宗多在面对祖马的时候,就修改了法律的适用方式。就像种族隔离政府,制造一些法案来对付反种族隔离的斗士一样。”
按照之前的安排,祖马应该在2月15号~19号在委员会出席听证;可是祖马对宪法法院的裁决置之不理。他本人也没有前去。
上周,宗多已经递交了诉状,要求宪法法院裁决将祖马因藐视法庭的罪名关押两年时间。因为之前宪法法院已经做出裁决,祖马必须前去委员会接受调查。但是现在按照祖马名下基金会的说法,宗多的这种请求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因为南非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难道身为法官,就可以信口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