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此前强奸和其他罪行服刑18年的豪登省男子,因为类似罪行被豪登省高等法院判处7次无期徒刑和60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称,该男子名叫Oupa Morgan,现年30岁,他因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犯下的多项强奸和抢劫罪名被林波波省高等法院判处18年有期徒刑。然而,他所犯下的罪行并不止于此,他于2017年搬家到了豪登省,并在该省继续开展自己的犯罪活动,他的常用犯罪手法是袭击那些走在上班路上或回家路上的妇女,并对她们施行强奸。
对此,国家检察机关(NPA)发言人Phindi Mjonondwane表示,该男子于5月1日对自己犯下的七项强奸和抢劫罪名、六项绑架罪名和一项入室盗窃等罪名供认不讳,并因此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