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登省的一名智障女子遭到邻居的强奸和殴打,这名女子的家人表示,希望能为她讨个公道。
她的妹妹表示,受害人今年28岁,强奸发生在7月24日。当时受害人和她21岁的弟弟,以及一个十岁大的妹妹在家里。
受害人的妹妹表示,案发的前一天她前往普马兰加去见自己的球友。当时她的姐姐一切正常,精神状况也不错。她的邻居看到她离开就问她去干什么,她说去普马兰加。
她回家后,姐姐告诉她,那个邻居殴打并强奸了她。她的姐姐对她说,前天晚上18:30左右邻居跑到她的家里来并要求受害人和她一起出去转转。随后他们在散步到了一个隐蔽处,犯罪嫌疑人突然停了下来开始对受害人动手动脚,受害人试图反击却遭到犯罪嫌疑人的殴打。
随后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并逃离现场,受害人最终被其他邻居发现。
得知此事后,受害人的妹妹就去找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询问情况,而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拒绝承认。
受害人的妹妹随后带着受害人到附近的医院接受了检查,由于受害人的伤势过于严重,医生还给她开了止疼片。
受害人的妹妹表示,她没有想到一向认为信得过的邻居竟会干出这种事情,她希望能为自己的姐姐讨个公道。
豪登省警方发言人表示,他们正在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