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劳工上诉法庭做出裁决,再次强调了员工应当对雇主保持忠诚,尤其是要澄清自己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行为。
在劳工法庭审理的这起案件当中,一名员工是一家生产食品的销售代表,她因为被发现有不诚实的行为遭到了公司的开除,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生意也是生产食品。
公司表示,因为她自己也有食品生产厂,所以她在推销公司生产的食品的时候就不那么尽心。于是就做出决定将她开除,劳工仲裁机构安抚调解及仲裁委员会对此事的仲裁结果是,这家公司对她的开除是合理公平的。
仲裁机构指出,既然她本身就在一家食品生产厂工作,从最低限度价他也应该让雇主知道她的行为,尤其是在她的生意和公司的生意可能产生冲突的情况下,然而这名员工却没有对老板坦白自己的生意。她的这种行为是不诚实的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正如她老板所说的,因为她有了自己的食品生产生意,她也不可能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公司的工作上。
这名女士对自己被解雇一事和仲裁的结果不满,又把官司打到了劳工法庭。劳工法庭做出了对这名女士有利的裁决,推翻了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但是雇主方面很快就在上诉法庭发起了上诉,上诉法庭又推翻了劳工法庭的裁决。
劳工上诉法庭在他们的裁决中表示,员工有对自己的雇主忠诚的义务,如果存在着与雇主进行竞争的行为不是不可以,最起码要让雇主知道这种状况的存在。一些专家表示,劳工上诉法庭做出的这一裁决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为一些瞒着老板私下里做生意的员工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