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此前,位于比勒陀利亚地区的豪登省高等法院发现《出生和死亡登记法》部分法案剥夺了父母埋葬不到26周大胎儿遗体的权利,然而,宪法法院对此却持相反态度。
据报道称,关于《出生和死亡登记法》部分法案的申请是由未出生婴儿全国人大的声音和德班天主教大主教管区向内政部和卫生部长提出的。申请人辩称,该行为“麻木不仁、伤害他人和不尊重”,因为它只允许在胎儿超过26周大的“死产”病例中签发死亡证明。高等法院法官Nomonde Mngqibisa-Thusi同意并裁定该法案的部分内容违宪,因为该法案“认为不到26周的胎儿是必须焚烧的医疗废物”。
对此,宪法法院代理法官Pule Tlaletsi表示,该法案只规定了“死去的人体或死胎”的埋葬。
不能因为这样的遗漏而宣布相关部分与宪法不符,该法案并不妨碍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