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南非通过了《防止混种通婚法案(Prevention of Mixed Marriages Act Number 55)》;1985年,这一法案遭到废止。30年后,让我们来看看:这一法案的废除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
*哈巴纳和妻子
*佩特森和妻子
*迈玛纳和妻子
*塞华勒及妻子。
*诗人克劳格,她的丈夫是约翰塞缪尔,网上没有两人的合影;约翰塞缪尔的名字过于普通,无法确认其真人照片。
一些社会名人,包括南非国家橄榄球队的哈巴纳、佩特森以及DA领导人迈玛纳(Mmusi Maimane),目前可能对自己的混种通婚感到很满意?但是诗人克劳格(Antjie Krog)和政治家塞华勒的婚姻,就不那么美满了。
西北省大学2015年的一份研究结果显示,混种婚姻的比率从1996年的303:1上升到如今的95:1。
但是,这种数据有着相当的误导性。因为这里的“混种婚姻”,是所有种族都涵盖的。实际上,分析显示,亚裔人种、印度人、有色人种、黑人更倾向于进入混种婚姻,白人进入混种婚姻的增加量是很小的。
研究显示,高等教育容易导致混种婚姻;其他的一些调查则显示,白人认为混种婚姻是不明智的,也难以带来幸福。
2008年,来自美国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美国,混种婚姻从1970年的0.7%增加到了2008年的3.9%,但是这种增加主要来自黑人和其他种族,白人就很少;白人女子/黑人男子结婚的情况,在最初十年里离婚的数量比白人间婚姻高出200%;白人女子/亚裔男子结婚的情况,在最初十年里离婚的数量比白人间婚姻高出59%。
在这方面,有所谓的社会状态交换理论(SocialStatus-Exchange Theory,SSET)。该理论声称,潜在伴侣可以获得对方的资源、可能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空间等等机会。这意味着,白人女子和黑人男子之间的混种婚姻,往往是因为白人女子社会经济状态较为低下,通过与富裕黑人的通婚,实现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
研究显示,这种通婚,双方往往会遭到来自亲朋好友的变相的歧视,因为很多人并不看好这种婚姻;婚姻双方必须抵制这种歧视。此外,他们还要面对不同文化风俗带来的差异,有的时候甚至要求助于心理学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黑人是最容易在通婚中丧失其种族纯正性的。美国黑人在通婚中,已经纳入了21%的亚洲人、西班牙人和印度人血统,其中很多人已经不再具有明显的黑人特征。
相比之下,高加索系的白人,至今仍保持着相当的种族纯正性。
南非的研究显示了很接近的结果:阿菲康人来了这里360年,仅仅丧失了7%的种族纯正性;他们的通婚对象除了本族人,最主要的是印度人和斯拉夫人。
*本文原文来自当地媒体,侨网为大家翻译